我市超额完成2006年政府债务偿还任务
2007.1.16
详细资料
经过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积极努力,今年我市又超额完成全年政府债务偿还工作任务,这是我市连续4年在政府债务偿还工作上取得较好成绩。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《关于下达2006年政府债务偿还指标的通知》(辽财债 [2006]514号)、辽宁省财政厅《关于2006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偿债指标调减的通知》及辽宁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2006年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偿债指标的通知》,200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政府债务偿还指标为2,131万元,其中:偿还外国政府贷款指标34万元,偿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标1,145万元,偿还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(利息)指标952万元。 截止2006年12月29日统计,全市实际偿还政府债务资金2,291.6万元,完成偿债指标的107.53%。其中外国政府贷款偿还了50.4万元,完成该项偿债指标的148.24%;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偿还了1,289.2万元,完成该项偿债指标的112.59%;国家开发银行软贷款(利息)偿还了952万元,完成该项偿债指标的100%。 |